5月1日起,推荐性国家标准《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正式实施。该标准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引,特别是在线下无理由退货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长期以来,线下购物与线上购物在无理由退货政策上存在显著差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购商品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这一强制性要求。同时,《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退货流程、商品完好标准等细节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网购无理由退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相比之下,线下购物的无理由退货主要依赖于经营者的自愿承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指出,线下商品无理由退货仅适用于商品质量问题,并且需遵循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约定。这种差异源于线上和线下交易的本质区别:线上购物具有"非现场性"特征,而线下购物则强调当场体验和查验。
为规范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鼓励实体商家主动承诺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新出台的标准对这一政策进行了细化,明确了以下几方面要求:
首先,经营者需明确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其次,退货期限由经营者自主承诺或与消费者协商确定,自商品交付之日起计算。在退货方式上,消费者应携带相关凭证和配件等物品到店办理。
从监管层面来看,对线上无理由退货的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而对于线下商家未履行退货承诺的行为,则主要通过行政指导督促其整改。
此次标准的出台填补了线下购物领域无理由退货的政策空白,标志着我国在完善消费环境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这一举措不仅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也将进一步促进放心消费和品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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