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兜牢失业保障底线
河北省继续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助力企业稳岗就业。
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根据通知要求,参保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已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并且在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超过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员工数量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稳岗返还补贴。
具体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则按照60%的比例进行返还。此外,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也可享受该政策。其中,2024年度平均参保人数达到300人及以上的机构按30%返还,300人以下的按60%返还。
稳岗返还资金用途广泛,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直接关系到稳定就业岗位的支出,也可用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河北省还继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面向参保缴费满一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和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在保障大龄失业人员方面,河北省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以及价格临时补贴等生活待遇的发放工作。通过短信、小程序、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推送政策信息和申领方式,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同时,河北省人社部门将密切关注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优先保障基本生活待遇支出。(据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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