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新规加强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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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快报网 时间:2025-05-18

四川省人社厅近期发布《四川省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全省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及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确保工伤职工权益得到保障,并维护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该《办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为五年。文件共计八章五十二条。

在协议机构资格确定方面,《办法》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资源共享,即一次签订协议后可在全省范围内通用。同时,《办法》明确了申请成为协议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所需提交的材料,并将是否具备联网结算能力作为准入的重要标准。值得注意的是,主要以医疗美容、种牙植牙等为业务的机构,若未执行基本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或存在其他九种不符合条件的情形,则无法纳入协议机构。

《办法》还对评估小组的工作机制进行了详细规范,包括成员构成、评估内容和标准、结果运用以及签约流程和退出机制。同时要求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在官方网站公布协议机构名单,以增强透明度。

在加强协议机构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了机构的职责范围、伤病分类治疗原则、联网结算方式等,并对信息变更、监督考核及保密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强化属地管理,《办法》允许有条件的市(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补充服务协议。此外,还增加了对"空挂床、虚开药物、虚假治疗"等行为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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