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的《条例》共包含八章七十一款内容,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的责任划分与工作机制,标志着我省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作为覆盖范围最广、服务人口最多、公益性最强的交通基础设施,农村公路是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命线"。截至2024年底,四川省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37.5万公里,位居全国首位。此外,新改建里程、新增乡镇和建制村硬化路数量等关键指标也均位列全国第一。然而,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以及交通强省建设的深入实施,原有条例逐渐暴露出与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不匹配、与行业数字化转型要求不符等问题。
针对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职责划分模糊的问题,《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首次明确将村级组织纳入管理范畴,并细化了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的职能分工,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前提下,确保职责落实到位。
为推动养护工作多元化发展,《条例》鼓励探索创新养护模式。例如,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公路与国省道干线合并养护,或将村道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充分调动村民参与积极性。同时,《条例》还明确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或由沿线村民承包等方式开展乡道和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
在推动农村物流降本增效方面,《条例》提出要促进农村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实现基础设施和运输线路共建共享。特别是在特色农产品、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通过开通专属运输线路,打通产地、加工企业、销售市场和服务行业的连接通道,切实降低物流成本和运输损耗。
作为经济循环的"毛细血管",农村公路在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赋能产业融合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条例》鼓励整合利用农村公路及其沿线资源,引导市场主体有序参与,通过开发服务区、加油充电站、物流仓储和旅游服务等设施,提升农村公路运输增值服务,推动农村公路与相关产业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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