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 一、减持股份计划概述
李中先生、卢国华先生和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减持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or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 **减持主体**:李中先生、卢国华先生、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 **减持数量及比例**:
- 李中先生:减持不超过3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8%
- 卢国华先生:减持不超过2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
- 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减持不超过7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8%
-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or 大宗交易
-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10月23日)
#### 二、承诺履行及减持限制情况
- **已履行的承诺**:
- 上述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了之前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相关承诺。
- 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
- **减持限制**:
- 在减持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
- 若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减持事宜有新的规定,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
####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实施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数量和价格取决于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等不可预测因素,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 **对公司影响**:
-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合规性风险**: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减持行为的合法合规。
#### 四、备查文件
- 上述减持股东签署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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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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