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坚科技:股东减持计划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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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快报网 时间:2025-05-28

持股5%以上股东林高潮先生已向公司提交了信息披露文件,并承诺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保持一致。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根据该公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林高潮先生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3个月内(即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具体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320,000股(占比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640,000股(占比2%)。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宣布林高潮先生的持股比例已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近期,公司收到林高潮先生的通知函,获悉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林高潮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2. 本次减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二、其他说明事项

1. 本次减持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2. 林高潮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按期完成,并依法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 林高潮先生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和治理结构造成影响,也不会干扰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

三、备查文件

1. 林高潮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晨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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