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起草了两项配套业务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上交所表示,在征求意见期间,将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市场各方的意见建议,并据此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后续,上交所将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尽快发布实施相关业务规则,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持续提升科创板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
自科创板设立以来,“更加注重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这一改革举措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已有54家未盈利企业在科创板成功上市。2024年,这54家企业合计实现营业收入1744.79亿元,其中有26家企业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
据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科创成长层主要面向技术突破显著、市场前景广阔、研发投入持续加大且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前期已上市的存量未盈利企业与新申请的未盈利企业将统一纳入科创成长层进行管理。
据了解,《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主要从三个方面构建配套机制:一是明确实施标准和程序;二是强化风险揭示要求;三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在科创成长层的建设过程中,上交所将始终坚持科创板“硬科技”定位和科创成长层的特色定位,注重投融资动态平衡,把好发行上市入口关。同时,稳妥有序推进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进程,精准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展。
近年来,在新股审核实践中,一些科技企业反映希望进一步优化发行上市审核机制,以便企业在正式申报前更好地管理业务技术、上市计划等敏感信息,降低因信息公开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为回应市场关切,上交所根据《科创板意见》要求,并结合市场意见建议,深化“开门办审核”理念,拟建立股票发行上市申请预先审阅机制。新制定的《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就相关安排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明确适用范围;二是规范审阅流程;三是加强程序衔接;四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五是完善监督管理措施。
上交所负责人表示,发行人可根据预先审阅的意见决定是否正式提交申请。无论是否经过预先审阅,正式申报后交易所都将按照现有规则、程序和时限开展审核工作,且不会降低发行上市审核标准。
同时,专业机构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在判断企业的科创属性和发展潜力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上交所正在研究制订相关业务规则,通过参考专业机构对前沿科技的研究成果、“真金白银”的投资实践,帮助投资者更准确地识别企业价值,引导资本投向早期、小型、长期和硬科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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