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八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与《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旨在推动水泥、焦化行业的全面升级。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优化行业发展格局,并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
根据方案设定的目标,到2025年底前,山东省计划实现全省水泥熟料产能的50%和焦化产能的60%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到了2028年,重点区域内的水泥生产和焦化企业将基本完成改造任务,其他地区则力争使水泥熟料产能的80%和焦化产能的80%达到改造要求。
该方案对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提出了全面要求,涵盖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以及清洁运输等多个环节。在有组织排放方面,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在基准含氧量为10%的条件下,小时均值浓度分别不得超过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和50毫克/立方米;而对于焦炉烟囱废气,则要求在基准含氧量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及氨的小时均值浓度分别不超过1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100毫克/立方米和8毫克/立方米。在无组织排放方面,要求企业采取密闭或封闭等治理措施,确保产尘点和车间内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泄。此外,在清洁运输环节,水泥、焦化行业被鼓励采用铁路、水路、管道或带式输送机等绿色方式,其运输比例需达到80%以上。
城市快报网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城市快报网,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s_leecn@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