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第三方监管 严打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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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快报网 时间:2025-05-15

近年来,资本市场造假现象频发,其中大量第三方主体深度参与其中,形成了系统性、隐蔽性的违法链条。这些主体包括供应商、客户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其行为对市场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然而,现行法律追责体系仍主要针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导致第三方主体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

在责任认定方面,现行《证券法》尚未明确界定其他外部主体的协助造假责任,司法实践中也鲜少将这些第三方纳入共同侵权的范畴。这种法律空白使得实际违法成本与潜在收益严重失衡,难以形成有效威慑。多位专家学者指出,当前制度设计存在明显漏洞:一方面,上市公司及相关利益方作为造假源头未受到应有的惩处;另一方面,直接参与舞弊的第三方主体却因证据链构建难度大、法律认定标准模糊等原因,常常逃避制裁。

从追责机制来看,现有法律体系对第三方主体的责任追究存在显著缺失。根据行政法"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证监会目前仅能对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进行监管和处罚,而无法触及更广泛的第三方主体。在刑事责任方面,相关刑事条款也未能覆盖非上市公司参与的系统性造假行为;民事责任领域则更是将第三方排除在外。

针对这一困境,专家们提出了多项改革建议:

首先,在法律制度层面,需要完善第三方主体责任认定标准。一方面要明确协助财务造假的具体情形和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要在《证券法》和《刑法》中建立统一的责任追究机制。

其次,在监管体系方面,应构建"行政—刑事—民事"协同治理体系。包括赋予证监会对非上市公司的行政处罚权、扩大刑法规制范围以及完善民事诉讼制度等具体措施。

此外,还需要全面强化穿透式监管能力。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全流程监控,整合银行、税务等多维度信息流,构建更为严密的监管网络。

多位专家强调,破解第三方主体参与资本市场造假这一顽疾,需要从法律制度、监管机制和社会监督等多个层面入手,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责任编辑: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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