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创新浮动管理费率基金申报

责编:晨峰浏览:
城市快报网 时间:2025-05-17

近日,国内公募基金行业迎来一项重要创新。据了解,首批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费率产品已在5月16日正式上报。

此次参与上报的产品来自26家基金管理人,涵盖易方达、富国、广发等头部机构以及部分中小型基金公司和外资独资管理人。这些机构普遍具有较强的权益投资能力,并且均派出旗下长期业绩表现优秀的基金经理负责新产品。

与传统基金产品不同,这批创新产品的收费模式更加精细化。其具体收费方式为:根据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长度以及期间的年化收益率进行分档收费。对于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投资人,管理人仅收取基础管理费用;而对于持有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况,则按照投资收益表现来决定具体费率。

在产品设计方面,这批基金充分体现了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设计理念。当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其适用的管理费率将根据产品的实际运作情况与业绩基准进行对比后确定。如果产品收益显著低于基准,则管理费率相应下调;若收益大幅超越基准,则费率可适当上浮。值得注意的是,费率上调幅度明显小于下调幅度,这种非对称设计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这批基金主要投资于沪深300、中证A500、中证500或中证800等主流宽基指数,在产品投向和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上体现了较高的专业性。多家基金管理人表示,未来将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探索扩展到主题风格类指数。

多位行业人士指出,这类产品在设计初衷上旨在引导长期投资行为,避免短期资金波动对基金运作的影响。各参与机构均表态将强化首发产品的销售质量,注重实盘规模,避免"高开低走"现象。

根据《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监管部门要求头部基金管理公司未来一年内发行此类产品数量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总量的60%。试行期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优化完善。

多家机构表示已为新产品做好充分准备,并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政策进展。预计后续随着其他符合条件的管理人陆续完成准备工作,创新产品申报有望持续展开。

业内专家认为,这种浮动费率机制不仅实现了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的风险收益共担,同时也平衡了激励机制与费率控制的关系,有助于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方向迈进。

责任编辑:晨峰
THE END

城市快报网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城市快报网,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s_leecn@sina.com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