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督促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方依规实施股票回购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807号)。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经监管部门要求,公司需就以下事项予以说明和落实:
第一,公司计划在退市整理期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票。公司将严格按照交易规则执行回购操作,并于每个交易日收盘后披露当日回购情况。特别提醒的是,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以及复牌首日无涨跌幅限制期间,公司不得实施股票回购。
第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股东已承诺在未来3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公司要求所有相关主体严格遵守这一承诺,并及时报告任何可能影响回购事项的关联安排。同时,强调任何机构或个人都不得利用股票回购进行内幕交易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鉴于近期公司推进股票回购和董事改选等重大事项,可能对退市整理期的市场秩序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及相关方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
第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剩余未偿还金额为8.68亿元。监管部门明确要求,该债务不因公司股票退市而免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需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并确保不会给上市公司增加新的负担。同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尽职尽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控股股东尽快归还占用资金。
第五,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结束后的5个交易日内终止上市。请投资者特别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已收到上述监管工作函,并将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市场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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